海盐县十五届政府召开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,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《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公布海盐县各镇(街道)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》等议题。县委副书记、县长王碎社主持会议。
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,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,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通知规定,2020年3月至12月,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,可申领6个月的阶段性失业补助金,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。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、代缴医疗保险费、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。
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养犬管理工作,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,会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布海盐县各镇(街道)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》。公告明确了望海街道、秦山街道、沈荡镇等8个镇(街道)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域。据了解,海盐养犬管理工作将实行分区域管理,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准养登记制度,未经狂犬病免疫和准养登记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。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,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。